消防法律法规楼道堆物

2021年04月14日14:34:58

1.消防法多少条规定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你看一下,是3、4、5项,因为单位和个人违反处罚程度不同,所以都给你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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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楼道乱放杂物的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约束

对楼道乱放杂物的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约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公共区域不能私人占用。

楼道乱摆放杂物,秩序变得混乱,阻碍居民上下楼行走,同时使楼道卫生状况不佳,藏匿或滋生蚊虫、蟑螂、老鼠。最严重是引起火灾,对公众的通行甚至是逃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三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楼道堆物引发火灾被判刑案例

鹤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因在楼道口堆货物引发火灾事故导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被告怀化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石某经济损失75524.8元。

2012年12月4日3时许,怀化市鹤城区嫩溪垅商业批发广场值班保安在巡查时,发现负一楼楼梯堆放着货物的地方起火,就立即拨打了119报警。后经消防官兵全力扑救,最终将火势控制在楼梯间内,阻隔了火势向商场内蔓延。尽管如此,火势还是沿负一楼楼梯蔓延到五楼,将石某租赁的五至六楼楼梯间歇台上搭建的仓库烧毁。仓库内堆放的睡衣、棉衣共计1019套、价值188812元的货物被烧毁一空。事故发生后,石某多次找某物业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物业公司均以没有责任为由,拒绝与石某协商赔偿事宜。

2013年3月5日,石某将怀化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26日,鹤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火灾发生后,怀化市公安消防大队于2013年1月3日作出了火灾事故责任书,认定本案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某物业公司作为嫩溪垅商业批发广场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进行有效落实,对商户在商场疏散楼梯内堆放大量可燃货物制止不力,且对批发广场内公共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以致在火灾发生时,商场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关闭状态,失去了应有的报警和灭火功能,导致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而蔓延、扩大,具有一定的管理过错。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没有收取原告仓库的物业管理费用,但其出租给原告的仓库属被告的物业管理职责范围之内,故某物业公司对石某的损失负一定责任,判令某物业公司承担石某损失的40%。

4.物业小区业主楼道堆放物品怎么处理

物业公司通常的做法是:

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通知、温馨提示之类的;这个对于物业服务公司很重要; 在温馨提示中重点要强调阻碍消防通道的危险性,及侵犯全体业主公共区域的不道德行为;

2、要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劝阻,不能等事态蔓延严重了,再去劝阻;

3、对于坚决不清理的业主,建议及时上报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和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另附消防隐患举报电话96119;或拨打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电话;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

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管理

5.居民在楼道内消防通道上堆物堵塞通道,居委会,物业,业委会通告居

居委会这样做是正确的,有权利这样做的,根据

第三条 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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