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5日14:35:03

1.新公司法哪条有对技术入股的规定

1、公司法第27条

2、可以用货币估值的技术,如知识产权等,可以作为公司出资,不能估值的无法作为出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新公司法哪条有对技术入股的规定

新<;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新<;公司法>;说明: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

3.以技术入股应该怎样签订协议才有法律效益

问题:我想与一间工厂谈合作,想以自己的技术入股工厂10%的股份。

这样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都要注意什么?怎样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益? 田律师:可以以提供技术合作,公司给予利润分红的形式达到目的的,如果直接以技术参股的形式,要看是参股后企业想以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发展,性质不同,约定和变更企业性质的程序都是不同的。 孙律师:技术合作没问题,但以技术入股,要视该项技术能否变更到公司名下,否则出资无效。

孔律师:有无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本身,但对于一份保护自己权益的合同来说,仅仅有效是没什么用的。 相关知识——什么叫做技术出资入股? 技术出资入股是一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内容,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经济接轨,努力搞好技术出资入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对于技术成果这一特殊事物可以有不同一般的特殊规定,如此才能有利于发挥技术成果更大价值。

在权能出资上,我国法律应规定允许技术出资人将技术成果以部分权能出资入股;在作价方式上,在有验资环节防范作价不实的情况下,评估作价与协商作价没有很大区别,我国应放宽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方式;在出资比例上,应适应知识发展的需要,放宽技术出资比例的限制;在技术出资人股权保障上,法律应针对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两个不同阶段作出不同规定,而不应因技术成果的增减而增减技术成果出资人的股权与收益。 技术入股在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不能低于30%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不能超过70%。

4.技术投资在合资企业中的国家法律规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

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 (二)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第四十条 本条例所称引进技术,是指合营企业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从第三者或者合营者获得所需要的技术。

第四十一条 合营企业引进的技术应当是适用的、先进的,使其产品在国内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者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 第四十二条 在订立技术转让协议时,必须维护合营企业独立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并参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技术输出方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技术转让协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技术使用费应当公平合理; (二)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技术输出方不得限制技术输入方出口其产品的地区、数量和价格; (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四)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技术输入方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 (五)订立技术转让协议双方,相互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应当对等; (六)技术输入方有权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来源购买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七)不得含有为中国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5.以技术入股一家公司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呼叫中心邀请惠州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苏律师:需要注意合法性问题,比如你这样一个入股方式是否成立,包含股东资格的关系; b.应当签订入股协议书类的合同,系契约性法律文件,并需要因此修改章程,办理登记变更。

刘律师:要签定一个合同,约定好利润分配和财务管理(每月财务报表要双方签字、达到一定数额支出双方签字等)等等,最好将你工商登记为股东。 相关知识——技术入股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信息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6.技术投资在合资企业中的国家法律规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

(二)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第四十条 本条例所称引进技术,是指合营企业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从第三者或者合营者获得所需要的技术。

第四十一条 合营企业引进的技术应当是适用的、先进的,使其产品在国内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者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

第四十二条 在订立技术转让协议时,必须维护合营企业独立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并参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技术输出方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技术转让协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技术使用费应当公平合理;

(二)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技术输出方不得限制技术输入方出口其产品的地区、数量和价格;

(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四)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技术输入方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

(五)订立技术转让协议双方,相互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应当对等;

(六)技术输入方有权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来源购买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七)不得含有为中国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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