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材料法律法规清单

2021年04月15日15:45:02

1.焊接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规定

因为焊接技术在国家重工业行业是很有用处的,根据浙江氩弧焊培训机构课程介绍关于焊接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认证的,等明文介绍。我们今天就简单说明几条法律规定。

焊工培训取得焊接操作资质是有国家法规和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

1 2002年6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否则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2010年7月起实施的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所有上岗的焊工,都必须在具有培训资质的学校内完成考试,并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焊接操作有如下规定: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第六十四条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详细规定了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的人员资质。

5 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三九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 万元以下罚款。

2.焊接法律法规都有哪些规定

因为焊接技术在国家重工业行业是很有用处的,根据浙江氩弧焊培训机构课程介绍关于焊接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认证的,等明文介绍。

我们今天就简单说明几条法律规定。 焊工培训取得焊接操作资质是有国家法规和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 1 2002年6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否则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2010年7月起实施的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所有上岗的焊工,都必须在具有培训资质的学校内完成考试,并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焊接操作有如下规定: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第六十四条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详细规定了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的人员资质。

5 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三九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 万元以下罚款。

3.焊接材料管理规定

焊接材料从焊条、焊丝及埋弧焊剂的存储三个方面来说明焊条焊丝的保管注意事项及不妥当保存有有什么影响。

一、焊条

1.注意事项

(1)焊条保管注意库房通风、干燥,空气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以下,码放时离地和墙壁保持30cm距离。

(2)分清型号和规格存放,不能混放。

(3)搬运、堆放过程注意不要损伤药皮,对药皮强度较差的焊条:如不锈钢焊条、堆焊焊条、铸铁焊条,要更注意。焊条码放不可过高。

2.焊条受潮的影响

焊条受潮后,一般药皮颜色发深,焊条碰撞失去清脆的金属声,有的甚至返碱出现“白花”。

受潮焊条对焊接工艺的影响:

(1)电弧不稳,飞溅增多,且颗粒过大。

(2)熔深大,易咬边。

(3)熔渣覆盖不好,焊波粗糙。

(4)清渣较难。

受潮焊条对焊接质量的影响:

(1)易造成焊接裂纹和气孔,碱性焊条尤甚。

(2)力学性能各项值易偏低。

3.焊条烘干

(1)焊条存放时间过长易受潮,如果焊芯未生锈,药皮没有变质,焊条烘干后,可保持原来性能而不影响使用。

(2)烘烤温度不可过高、过低。温度低了,水分除不掉;温度过高,易造成药皮开裂、酥脆、脱落或药皮成分起变化,影响焊接质量。

(3)烘干后的碱性焊条,在室外露放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

(4)焊条重复烘干次数不可过多,否则易造成药皮脱落。

4.焊条报废

焊芯锈蚀,药皮粘连、剥落、严重受潮(尤其是低氢型焊条、耐热钢焊条、低温钢焊条),此类焊条不能再使用,予以报废。

二、焊丝

1、注意事项

(1)焊丝应放于专用焊接材料库保管,注意通风、干燥,空气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以下,码放时离地和墙壁保持30cm距离。

(2)分清型号和规格存放,不能混放。

(3)搬运过程要避免乱扔乱放,防止包装破损,一旦包装破损,可能会引起焊丝吸潮、生锈。

(4)对于桶装焊丝,搬运时切勿滚动,容器也不能放倒或倾斜,以避免筒内焊丝缠绕,妨碍使用。

(5)焊丝码放不可过高。

(6)一般情况下,药芯焊丝无需烘干,开封后应尽快用完。当焊丝没用完,需放在送丝机内过夜时,要用帆布、塑料布或其他物品将送丝机(或焊丝盘)罩住。以减少与空气中的湿气接触。

(7)药芯焊丝使用的CO2应为纯净无水气体。

2.焊丝受潮的影响

吸潮焊丝可使熔敷金属中的扩散氢含量增加,产生凹坑、气孔等缺陷,焊接工艺性能及焊缝金属力学性能变差,严重的可导致焊缝开裂。

三、埋弧焊用焊剂

1.焊剂一般为袋装,应妥善运输,以防止包装破损;

2.焊剂应存放在干燥的房间内,防止受潮而影响焊接质量,其室温为5-50℃,不能放在高温、高湿度的环境中。

3.使用前,焊剂按说明书所规定的参数进行烘焙。烘焙时,焊剂散布在盘中,厚度最大不超过50mm。

4.焊接安全与卫生主要有哪些法规标准

焊接安全与卫生主要有以下法规标准:1.各种电焊机(交流、直流)、电阻焊机等设备或外壳、电气控制箱、焊机组等,都应按现行(SDJ)《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接地,防止触电事故。

2.为了防护电弧对眼睛的伤害,焊工在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吸收式滤光镜片的面罩。焊工护目镜必须符合《焊接眼面防护具》(GB 3609.1-1994)的规定3.(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其它:等离子弧切割机 JB/T 2751-2004 电焊机用冷却风机的安全要求 JB 8588-1997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 15578-1995 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 GB 20262-2006 焊接烟尘净化器通用技术条件 LD 37-1992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9448-1999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GB 10235-2000 弧焊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723-2006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12部分:焊接电缆耦合装置 GB 15579.12-1998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2部分:电焊钳 GB 15579.11-1998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5部分:送丝装置 GB/T 15579.5-200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7部分:焊炬(枪) GB/T 15579.7-2005 弧焊设备第1部分:焊接电源 GB/T 15579.1-2004 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GB 7247-1995 激光防护屏 GB 18151-2000 激光加工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 GB/T 20722-2006 激光加工机械 安全要求 GB 18490-2001 激光设备和设施的电气安全 GB 10320-1995 埋弧焊机 GB/T 13164-2003 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GB/T 2550-2007焊接作业安全操作规定1、氧气瓶的使用规定(1) 应直立放置,只在个别情况下才允许卧置,但此时应把颈瓶稍微搁高。

(2) 避免太阳光强烈照射。瓶上严禁沾染油脂,也不允许有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以免发生事故。

(3) 取瓶盖只能用手或扳手旋取,禁止用铁锤等铁器敲击。(4) 使用氧气瓶不应该将氧气用完,最少剩下0.1-0.2Mpa(1-2Kg/cd的压力)。

(5) 氧气瓶运送时,应避免互相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气瓶、油脂以及其他任何可燃物放在一起运输,并固定牢,不能在地上滚。

2、乙炔瓶的使用规定(1) 不能遭受剧烈的振动或撞击,以免瓶内的多孔性填料下沉的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2) 工作时要直立放置,卧放会使丙酮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乙炔橡胶管和焊(割)炬内,这是非常危险的。

(3) 乙炔瓶体的表面温度不超过30-40℃,因为乙炔瓶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4) 乙炔减压器与乙炔器与乙炔瓶的瓶阀,必须可靠。

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造成爆炸事故。(5) 使用乙炔时,不能将瓶内乙炔全部用完,最后应留下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Mpa;0-15℃时余压为0.1Mpa;25-40℃时余压为0.3Mpa)的乙炔气,并将气阀关紧以防漏气。

3、减压器的使用规定(1) 安装前要略打开氧气瓶阀,吹去污物。出气口不能射向人。

减压器出气与气橡管接头必须用卡箍或铁丝拧紧,以防送气时脱开伤人。(2) 先检查减压器调节螺丝是否松开,只有松开状态下方可打开气瓶阀门,气瓶阀要慢慢开启,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阀及压力表。

(3) 减压器不能附有油脂,如有应擦干净后再用。(4) 减压器停止使用时,必须把调节螺丝旋松,并把减压器内气体全部放掉,直到低压表指针向零为止。

(5) 用于氧气的减压器应涂兰色,乙炔减压器应涂白色。不得相互换掉。

4、回火防止器的使用规定(1) 使用气割(焊)时,乙炔管道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2) 一把焊炬或割炬应单独用一个回火防止器。(3) 当多人合用一个乙炔瓶(或发生器)时,除在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附近安装一个总的回火发生器外,应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装设回火防止器。

(4) 漏气的回火防止器禁止使用。5、气焊(割)操作顺序(1) 在使用焊枪和割炬前,必须先检查吸射性能和气密性;(2) 点火时先打开乙炔阀并点燃,后开氧气调节火焰;(3) 关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

(4) 停止使用时严禁将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6、防止回火的规定(1) 焊(割)炬不要过分接近熔融金属;(2) 焊(割)嘴不能过热;焊(割)嘴不能被金属溶渣等杂物堵塞;(3) 焊(割)炬阀门必须严密,以防氧气倒回乙炔管道;(4) 乙炔不能开得太小,如果发生回火,要立即关闭乙炔发生器和氧气阀门,并将胶管从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上拔下。

(5) 如乙炔瓶内部已燃烧(白漆皮变黄、起泡),要用自来水冲浇降温灭火。7、焊接工的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1)、焊接的辐射危害有:气焊和电焊时可用护目玻璃,以减弱电弧光的刺目和过滤紫外线和红外线。

氮弧焊时,除要带护目眼镜外,还应戴口罩、面罩,穿戴好防护手套、脚盖、帆布工作服。(2)、焊接过程中的有毒气体的危害:在焊接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如戴口罩、装通风或吸尘设备等;采用低尘少害的焊条;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

(3)、高频电磁场的危害:减少。

5.谁有特种设备方面的法规清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构成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法律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层次:部门规章 事故处理规定等总局 令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 各项技术规程、规则第五层次:引用标准 安全技术规范引用的标准一、部门规章(19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办法特种设备信息管理办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察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规定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电梯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客运索道安全监察规定厂(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规定(待确定)特种设备材料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监督管理办法二、安全技术规范(355个) (一)管理类规范(80个)1、规章、规范管理:特种设备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目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2、事故分析: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导则特种设备信息公布监督管理规则3、统计信息:特种设备统计工作监督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信息公布监督管理规则4、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5、检验检测人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锅炉操作人员考核规则锅炉水处理人员考核规则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考核规则气瓶充装人员考核规则安全阀校验人员考核规则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规则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考核规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堵漏人员考核规则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电梯司机考核规则电梯安装、维修保养人员考核规则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规则起重机械司机考核规则起重机械司索人员考核规则起重机械指挥人员考核规则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保养人员考核规则客运索道管理人员考核规则客运索道司机考核规则客运索道缆索编索人员考核规则客运索道安装、维修保养人员考核规则游乐设施管理人员考核规则游乐设施操作人员考核规则游乐设施安装、维修保养人员考核规则厂(场)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考核规则(待确定)7、安全监察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考核管理规则8、行政执法:特种设备行政执法程序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文书特种设备行政处罚管理规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规则9、锅炉压力容器: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氧舱设计文件鉴定规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考核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非金属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管理规则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管理规则气瓶设计文件鉴定规则气瓶附件制造许可管理规则气瓶型式试验机构管理规则气瓶充装许可监督管理规则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气瓶使用、运输、储存安全管理规则气瓶定期检验单位资格认可规则10、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监督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监督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管理规则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11、电梯:电梯制造许可规则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监督管理规则电梯使用登记与监督管理规则12、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监督管理规则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与监督管理规则13、大型游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设文件鉴定规则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许可规则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监督管理规则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与监督管理规则14、客运索道: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客运索道制造许可规则客运索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客运索道使用登记与监督管理规则15、厂(场)内机动车辆(待确定后增补相关内容)16、材料特种设备材料制造许可监督管理规则17、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安全阀制造许可监督管理规则氧舱用测氧仪制造许可规则(二)技术类规范(275个)1.统计 信息:特种设备信息数据字典特种设备法规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行政管理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单位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人员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事故处理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检验案例数据库结构特种设备数据统计要求2、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能力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鉴定评价细则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能力要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鉴定评价细则3、检验检测人员:锅炉检验人员考核大纲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考核大纲压力管理检验人员考核大纲电梯检验人员考核大纲起重机械检验人员考核大纲客运索道检验人员考核大纲游乐设施检验人员考核大纲特种设备射线检测人员考核大纲特种设备超声波检测人员考核大纲特种设备表面检测人员考核大纲4、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焊接人员考核大纲承压件焊接人员考核大纲结构件焊接人员考核大纲锅炉操作人员考核大纲锅炉水处理人员。

6.焊接材料标准

给你所有焊接标准 标准号 标 准 名 称 焊接基础通用标准 GB/T3375--94 焊接术语 GB324--88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5185--85 金属焊接及钎焊方法在图样上的表 示代号 GB12212--90 技术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GB4656--84 技术制图金属结构件表示法 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12467.1—1998 焊接质量要求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1部分:选择及使用指南 GB/Tl2468.2--1998 焊接质量保证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2部分:完整质量要求 GB/Tl2468.3--1998 焊接质量保证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3部分:一般质量要求 GB/Tl2468.4--1998 焊接质量保证 金属材料的熔化焊 第4部分:基本质量要求 GB/T12469--90 焊接质量保证 钢熔化焊接头的要求和缺陷分级 GBl0854--90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T16672—1996 焊缝----工作位置----倾角和转角的定义 焊接材料标准 焊条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983—1995 不锈钢焊条 GB984--85 堆焊焊条 GB/T3670--1995 铜及铜合金焊条 GB3669--83 铝及铝合金焊条 GBl0044--88 铸铁焊条及焊丝 GB/T13814—92 镍及镍合金焊条 GB895--86 船用395焊条技术条件 JB/T6964—93 特细碳钢焊条 JB/T8423—96 电焊条焊接工艺性能评定方法 GB3429--82 碳素焊条钢盘条 JB/DQ7388--88 堆焊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DQ7389--88 铸铁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DQ7390--88 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焊条产品质量分等 JB/T3223--96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焊丝 GB/T14957—94 熔化焊用钢丝 GB/T14958--94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GB/T8110--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l0045--88 碳钢药芯焊丝 GB9460--83 铜及铜合金焊丝 GBl0858--89 铝及铝合金焊丝 GB4242--84 焊接用不锈钢丝 GB/T15620--1995 镍及镍合金焊丝 JB/DQ7387--88 铜及铜合金焊丝产品质量分等 焊剂 GB5293--85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 GBl2470--90 低合金钢埋弧焊焊剂 钎料、钎剂 GB/T6208--1995 钎料型号表示方法 GBl0859---89 镍基钎料 GBl0046--88 银基钎料 GB/T6418--93 铜基钎料 GB/T13815--92 铝基钎料 GB/T13679--92 锰基钎料 JB/T6045--92 硬钎焊用钎剂 GB4906--85 电子器件用金、银及其合金钎焊料 GB3131--88 锡铅焊料 GB8012--87 铸造锡铅焊料 焊接用气体 GB6052--85 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GB4842--84 氩气 GB4844--84 氮气 GB7445--87 氢气 GB3863--83 工业用气态氧 GB3864--83 工业用气态氮 GB6819--86 溶解乙炔 GBlll74--89 液化石油气 GBl0624--89 高纯氩 GBl0665--89 电石 其它 GB12174--90 碳弧气刨用碳棒 焊接质量试验及检验标准 钢材试验 GBl954--80 镍铬奥氏体不锈钢铁素体含量测定方法 GB6803--86 铁素体钢的无塑性转变温度落锤试验方法 G132971--82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断口试验方法 焊接性试验 GB4675.1--84 焊接性试验斜Y型坡口焊接裂纹试验方法 GB4675.2—84 焊接性试验搭接接头(CTS)焊接裂纹试验方法 GB4675.3--84 焊接性试验T型接头焊接裂纹试验方法 GB4675.4--84 焊接性试验压板对接(FISCO)焊接裂纹试验方法 GB4675.5—84 焊接热影响区最高硬度试验方法 GB9447--88 焊接接头疲劳裂纹扩展速率试验方法 GB/T13817--92 对接接头刚性拘束焊接裂纹试验方法 GB2358--80 裂纹张开位移(COD)试验方法 GB7032--86 T型角焊接头弯曲试验方法 GB9446--88 焊接用插销冷裂纹试验方法 GB4909.12—85 裸电线试验方法镀层可焊性试验焊球法 GB2424.17--8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锡焊导则 GB4074.26—83 漆包线试验方法焊锡试验 JB/ZQ3690 钢板可焊性试验方法 SJl798--81 印制板可焊性测试方法 力学性能试验 GB2649--89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GB2650--89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2651—89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2652—89 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2653--89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GB2654--89 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方法 GB2655--89 焊接接头应变时敏感性试验方法 GB2656--81 焊接接头和焊缝金属的疲劳试验方法 焊接材料试验 GB3731--83 涂料焊条效率、金属回收率和熔敷系数的测定 GB/T3965--1995 熔敷金属中扩散氢测定方法 焊接检验 GB/T12604.1--90 无损检测术语 超声检测 GB/T12604.2--90 无损检测术语 射线检测 GB/T12604.3--90 无损检测术语 渗透检测 GB/T12604.4--90 无损检测术语 声发射检测 GB/T12604.5--90 无损检测术语 磁粉检测 GB/T12604.6--90 无损检测术语 涡流检测 GB5618--85 线型象质计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T12605--90 钢管环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 GB/T14693--93 焊缝无损检测符号 GBll343--89 接触式超声斜射探伤方法 GBll345--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ll344--89 接触式超声波脉冲回波法测厚 GB2970--82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 JBll52--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GB/T15830—1995 钢制管道对接环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检验结果的分。

7.焊接法律法规的意义是什么

因为焊接技术在国家重工业行业是很有用处的,根据浙江氩弧焊培训机构课程介绍关于焊接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认证的,等明文介绍。

我们今天就简单说明几条法律规定。 焊工培训取得焊接操作资质是有国家法规和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 1 2002年6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否则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2010年7月起实施的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所有上岗的焊工,都必须在具有培训资质的学校内完成考试,并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焊接操作有如下规定: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第六十四条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详细规定了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的人员资质。

5 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三九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 万元以下罚款。

8.电子元器件的焊接安全技术及相关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

第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二篇 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行政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 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 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的批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 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 见的通知 第三篇 部门规章与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部门规章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第二章 综合环境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知 第三章单项环境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 的通知 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 公告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限期迭标工作 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划定 方案》的通知 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 工业节水“十五”规划 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 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 第四篇 环境保护国家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I 998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 理办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五篇环境技术标准政策 关于发布《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的通知 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 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关于发布《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的通知 第六篇 突发性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第一章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第一节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节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 第三节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规章 第四节 国家颁布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五节 国家颁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节 用环保精神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七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案例 第八节 世界重大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理及典型案例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原因及危害性 第二节 六十种主要危险化学品 第三节 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的重要法律法规 第四节 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的相关政策 第五节 危险化学品污染处理典型案例 第三章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及典型案例 第一节 水环境污染的原因及危害性 第二节 防治水环境污染的重要法律法规 第三节 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

焊接材料法律法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