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姓氏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2.法律上对孩子的姓氏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夫权社会.妇女完全没有地位, 出嫁后一切要听从丈夫的,所生的子女也被视为夫家的传宗 接代人,这样的情况下,不存在子女的姓氏问题,孩子随父 姓也成了我国家庭长期以来的传统。
但是随着社会的开放与 发展,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髙,有的妇女希望孩子可以随自 己的姓氏,这经常受到丈夫的阻止。那么孩子是不是一定要 随父姓呢?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孩子既可以 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还可以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性的。
所以,非要孩子随父姓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国家法律有规定孩子必须跟父母姓吗
没有这个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法律解释”,规定“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上述规定的含义,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扩展资料: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4、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参考资料来源:竹山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姓名改姓的问题
4.孩子跟着谁姓法律有规定吗
有规定的,随父母任一方姓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自我命名权,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由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
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扩展资料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同时也允许采用父母双方的姓氏。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还是有相当多的人对姓氏的跟随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
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西方国家,通常姓氏都是随父亲。而且在西方国家,女子结婚后还随丈夫姓。在旧中国,女子也有随丈夫姓的现象。如女子姓钱,嫁给了姓赵的男子,她可能就叫“赵钱氏”。
新中国成立以后,提倡男女平等。女子出嫁改姓的现象几乎绝迹了。但姓氏随父还是占绝大多数。 姓氏随父可以说是“国际惯例”。
今天的社会与远古不可同日而语,婚姻关系是明了的,即便遇到不能确定的疑似近亲也可以通过DNA检测。姓氏随父随母一般不会遇到血缘关系上的麻烦,是随父亲的姓还是随母亲的姓仅仅是一个传统观念的问题。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姓名权
5.子女姓氏如何确定,我国婚姻法对子女姓氏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性。”
这就很明确的给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这是在消除了夫权,破除了男尊女卑的封建习俗,确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长期以来,子女被视为是父系家族的血脉和后代,子女的姓氏被规定从父姓。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权利和地位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要求子女随母性的案例也在增多。婚姻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子女是随父姓还是随母性,宪法、民法等相关法律都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只有婚姻法规定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因此,确定子女的姓氏,应由夫妻平等协商而定,这是体现《婚姻法》“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婚姻法》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因此,子女成年后,可以自己选择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甚至可以决定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只能由父母协商决定其姓氏,自己无权对自己的姓氏作出选择。
6.子女变更姓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