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全国文明城市需要遵守哪些法律
创建文明城市,提不上法律的高度,只是一些考核的标准来而已。
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
(1)市民要关注要知晓。
(2)市民言行要文明、人际关系要和谐。
(3)市民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4)不做违反道德法规的事。
编辑本段全国自文知明城市申报条件
1、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荣誉称号;
2、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条件不适用于文明城区);
3、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区委)、市政府(区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4、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道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我一直纳闷,不知道东莞怎么评上文明城市的。
2.我国法律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哪些功能
答案:解析: 答:我国法律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主要有: (1)规范和引导。
通过法律规范,确认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向、途径和方法,将建设精神文明的措施法律化,使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了法律保障,从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蓬勃发展。对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集体明确规定给予鼓励、奖励,这对于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社会风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禁止和制裁。对于损害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做出了禁止和制裁的规定,这就能够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3.关于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城市建设管理与法规科
负责建设行业重要地方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意见、建议,议案办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燃气热力、市政工程建设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城建执法监察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市政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等资质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4.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③ 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5.文明创建小常识:对私搭乱建行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私搭乱建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严格来说,它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用语。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没有住宅私搭乱建一词。住宅私搭乱建主要指的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两种情况,是《土地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有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对住宅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相应的执法工作。
若住宅私搭乱建行为给其他业主的相邻权益造成了侵害,相关业主除了进行举报或投诉之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6.20条文明城市道德准则
1、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
2、践行《公约》《准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无锡人!
3、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4、做文明无锡人,让城市更美好!
5、文明的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呵护,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6、以无锡为荣,为城市添彩!
7、明荣知耻,共创文明!
8、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9、迎奥运,优环境,树形象!
10、讲文明 讲科学 讲卫生 树新风
11、行动起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12、争创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
13、弘扬城市精神,创建文明城市!
14、尚德务实,和谐奋进。
15、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
16、无锡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17、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
18、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19、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20、践行社会公德,弘扬文明新风!
7.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规章制度
1.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理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行政手段。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能仅仅满足于对现有管理体制机制的局部调整,而是必须站在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全面梳理现有管理资源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划分管理责权,优化行政资源,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完善行政管理手段,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威胁资源、环境、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2.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积极完善环境保护经济政策,创新经济手段。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用市场机制调整市场主体的环境行为,让其不仅不敢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而且愿意尽最大努力去保护环境。要有的放矢地改造一些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政策,创设一些有利于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经济政策。尽快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通过节约集约利用环境资源,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3.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用足法律手段。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仅仅满足于对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修修补补,而必须在全面梳理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彻底清理不利于环境保护的规定。要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推动《环境保护法》修订出台,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要更多地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污染环境者和破坏生态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建立司法与行政联动执法的环保机制,动用各种执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8.法律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
⑴我国宪法规定:“加强社会主义的建设。”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法律地位,使精神文明建设不但成为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活动准则。
⑵有了法律保证,才能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法律化,才能防止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出现,才能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⑶如果离开法律保证,就会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得不到落实,就会使人们的注意力只限于物质文明建设,甚至仅限于物质利益的追求,物质文明建设就会推动理想和目标,现代化建设就有误入歧途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