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之“去极端化”
今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吐鲁番市正在开展的“法治之冬”活动有关精神和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题
巩固“去极端化”成果,建设安康富美吐鲁番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充分运用“五把钥匙”,巩固和提升“去极端化”工作成果。以“去极端化”为主线,以“巩固‘去极端化’成果,建设安康富美吐鲁番”为主题,以大观摩、大宣教、大讨论、大培训、大汇演、大竞赛为统领,按照“三位一体”的方式交叉进行,交叉贯彻,交叉落实“法治之冬、文化之冬和科技之冬”活动,并将其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机体来打造。通过弘扬法治精神,坚定文化选择,普及科学技术,使各族干部群众在参与活动中感受发展变化、享受发展成果、增强“五个认同”,为建设安康富美吐鲁番夯实法治基础,提供科技支撑,凝聚精神动力。
2.去极端化什么样的宣传教育形式最有效
一、突出重点人群,确保宣传到人在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统筹各方力量,建立齐抓共管格局,特别是结合实际突出各族青少年、妇女群众、流动人口、宗教人士、刑释解教人员五类重点人群的教育,确保了宣传教育全员覆盖、重点到人。
二、创新内容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按照通俗易懂、简便易记的原则,根据群众所思所盼,采取“订单”教学,通过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去极端化”系列活动,让群众入脑入心。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理论进基层活动。
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35岁以下人群听课比例明显提高。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三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
广泛开展“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群众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 三、坚持长效治本,确保机制有效坚持把“去极端化”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从抓制度、建机制、强队伍入手,固化成功经验,总结问题教训,提升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文件对基层开展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依法治疆等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进行指导。
建立完善舆情信息分析研判、新闻例会、公益性文化演出等多项机制,凝聚整体合力。二是坚持政府投入引领。
把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经费投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财政预算之中,纳入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建立宣传文化投入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督查考核。
把开展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工作成效作为对各县(市)、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县、文明城市、文明乡(镇、场、村)评选的一条重要标准。四是建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3.去极端化条例
原发布者:langhao79090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第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五条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第六条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第八条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极端化的主要表现第九条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
4.社区开展去极端化宣讲工作有哪些
积极组织学习。通过组织学习让社区工作人员和下派干部充分认识到“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社区作为基层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前沿阵地,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借助民族团结教育的活动契机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民族团结、宗教、法制宣传活动。
走访企业进行宣讲。社区工作人员和“三民”工作组,组成混编组,根据网格划分认真走访每家企业,在了解企业需求、传达惠企政策的同时,结合当前的稳定形势,对企业职工宣讲维吾尔风俗与伊斯兰教礼仪的区别、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认清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形式、渗透方式以及现实危害等内容。
营造宣传氛围。社区通过制作悬挂双语宣传横幅、利用企业LED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在辖区铺开地毯式宣传,确保辖区全覆盖,无死角,营造更加广泛、深入、有效的“去极端化”宣传氛围。
5.如何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落实到工作中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规定了去极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了去极端化工作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去极端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对有关社会群团组织和公民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也在条例中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让呼图壁县各族干部群众纷纷点赞,有了条例,“去极端化工作”就更加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了。呼图壁县县委统战部 干部 韦小强说,“《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让我们在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中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作为统战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让我们在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中,更有了底气,有了信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组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好去极端化条例的宣传教育,以更加高昂的气质,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自治区出台了去极端化条例,当中对文化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加有法可依。”呼图壁县文化稽查大队大队长韩小刚说,“作为文化稽查大队,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出版、印刷、发行、销售等含极端化内容的出版物、音视频等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抵御非法宗教对文化市场的渗透。”
6.去极端化什么样的宣传教育形式最有效
一、突出重点人群,确保宣传到人在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统筹各方力量,建立齐抓共管格局,特别是结合实际突出各族青少年、妇女群众、流动人口、宗教人士、刑释解教人员五类重点人群的教育,确保了宣传教育全员覆盖、重点到人。
二、创新内容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按照通俗易懂、简便易记的原则,根据群众所思所盼,采取“订单”教学,通过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去极端化”系列活动,让群众入脑入心。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理论进基层活动。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35岁以下人群听课比例明显提高。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三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广泛开展“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群众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
三、坚持长效治本,确保机制有效坚持把“去极端化”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从抓制度、建机制、强队伍入手,固化成功经验,总结问题教训,提升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一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文件对基层开展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依法治疆等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完善舆情信息分析研判、新闻例会、公益性文化演出等多项机制,凝聚整体合力。二是坚持政府投入引领。把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经费投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财政预算之中,纳入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建立宣传文化投入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把开展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工作成效作为对各县(市)、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县、文明城市、文明乡(镇、场、村)评选的一条重要标准。四是建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规定,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有几种
极端化的主要表现主要规定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第二章第九条。
具体是:_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8.去极端化宣讲教育活动有哪些总结
活动的意义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9.社区开展去极端化宣讲工作有哪些
积极组织学习。
通过组织学习让社区工作人员和下派干部充分认识到“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社区作为基层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前沿阵地,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借助民族团结教育的活动契机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民族团结、宗教、法制宣传活动。
走访企业进行宣讲。社区工作人员和“三民”工作组,组成混编组,根据网格划分认真走访每家企业,在了解企业需求、传达惠企政策的同时,结合当前的稳定形势,对企业职工宣讲维吾尔风俗与伊斯兰教礼仪的区别、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认清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形式、渗透方式以及现实危害等内容。
营造宣传氛围。社区通过制作悬挂双语宣传横幅、利用企业LED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在辖区铺开地毯式宣传,确保辖区全覆盖,无死角,营造更加广泛、深入、有效的“去极端化”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