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律法规油烟严禁排入下水道

2021年04月23日09:05:04

1.环保部门允许餐饮业下排烟且排油烟管道地下暗敷吗

地下暗敷?最终出口在哪里?下水道?

参考《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虽然没有规定排气筒的具体高度(具体由省级环保部门规定),但是应该是不允许你说的这种方法的。

说到这个想起来中央台今日说法的一集:澡堂老板把燃煤锅炉排气烟囱接到了下水道,结果附近居民楼死了2个人。锅炉烟气里面有大量一氧化碳,通过下水道进入居民家里,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的两个人一个是住储藏室的,自己改的厕所管道,接到下水道,但是没有水封(下水管一般有个弯曲或者凸出来一段的地方),一氧化碳直接进入。六楼的是长时间不用水,下水管的水封干了。澡堂老板就被抓了!!!!!

别投机取巧!很多规范、规定不是凭空制定的,一不小心你可能后悔都来不及!

2.国家排烟排污的相关管理规定

不同行业限制不一样吧,例如餐饮业。

餐饮广场排烟、排污管理规定:

(一)建设油烟收集和处理装置设施,将油烟收集处理后全部排入专用烟道,且排放的油烟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禁止油烟无规则排放和利用城镇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

(二)采用先进的燃烧设备及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消烟除尘、除油设备;禁止建设使用燃煤锅炉;

不同的地区限制也不同。

扩展资料:

以下基本信息应当同时在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中载明:

(一)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 以下登记事项由排污单位申报,并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记录:

(一)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等;

(二)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记录等。

第十五条 下列许可事项由排污单位申请,经核发环保部门审核后,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进行规定:

(一)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的位置和数量;

(二)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三)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第十六条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排污单位排放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相应污染物的许可排放浓度。

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

第十七条 核发环保部门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行业重点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确定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

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有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核发环保部门应当按照行业重点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严确定许可排放量。

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确定的排放量严于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确定的许可排放量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要求确定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

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要求排污单位执行更加严格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住宅厨房排烟道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3.餐饮含油污水排放相关法规条例有哪些

一.法规要求1.国家第44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现有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污染扰民的,应当限期治理或者停业。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5、餐饮项目:(1) 符合建设项目基本要求;(2)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设立产生油烟、异味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3) 炉灶必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锅炉也须使用燃气或电能等清洁燃料;(4) 必须设置收集处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的烟囱排放,专用烟囱的高度应高于周围20米内的居民建筑;(5) 安装空调器、排风装置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空调器、排风装置不得设置在居民窗户附近,在商业区步行街和主要街道两侧不得直接朝向人行便道。

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须采取降噪、隔声措施,达到当地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标准;(6) 废水应经隔油或残渣过滤措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周围无市政管网的,应将废水处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废物,不得排入下水道。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随着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西城区第三产业的比例不断加大,餐饮业数量逐年增多,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大。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油脂污水排放量的管理,使含油脂污水的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市场化,杜绝地沟油非法回收再用,防止市政管线堵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西城区市政管委与区环保局联合向驻区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治理餐饮含油脂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要求驻区餐饮业和单位食堂:1、自觉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2、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定期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企业对分离出的油污进行回收再利用;3、按通知要求,安排自查,及时进行整改。

区市政管委、环保局将按有关法规要求对餐饮业和单位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有效的油污分离设施,导致超标排放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西城区企业信用信息警示信息系统,予以通告。3.在《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明确了餐饮业的环保要求,要求餐饮业经营者须遵守以下规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应委托污染治理专业运营单位维护运行;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和工作环境。

草案同时提出,凡是违反这些规定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本市餐饮业排污现状 近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各类生产型企业特别是污染企业相继搬离城区,第三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兴建了大量的宾馆、餐厅、游乐场所、大型购物中心及标准化菜市场等带餐饮的服务设施,这在繁荣社会经济、丰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拓宽就业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其排放的含油废水、油烟、噪声等对周边局部环境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已逐渐成为城区除生活污染源以外的主要污染源,由其引发的污染纠纷问题也日益突出。以长宁区为例,各类注册登记的餐馆755家,其中外资经营的有35家,超过500个餐位的大餐馆有205家,日排放餐饮废水14.6万吨,超过了长宁区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总量。

餐饮服务业的废水水量尽管不是很大,但其悬浮物(SS)、动植物油、CODcr等污染物浓度均较高,特别是悬浮物和动植物油会引起局部下水道容易堵塞,城市排水泵站负荷增加。根据环保法规规定,凡注册的餐饮业在开业之前都要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达标排放至城市排污管网。

但由于一些项目受场地、投资资金、运转费用等限制,缺乏合适的隔油设施,并且运营过程中缺乏长效管理,因此处理效果非常差。调查中发现有的餐馆自营业以来就没有掀开过隔油池的盖子,没有真正起到隔油除油的效果。

如长宁区仙霞路沿线有大小餐馆60余家,2001年8月区环境监测站对其中20家餐馆排放的餐饮废水进行了监测分析, 结果表明,按《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的三级排放标准对照统计,CODcr超标17家,超标率达85%;BOD5超标14家,超标率达70%;NH3-N超标4家,超标率达20%;SS超标3家,超标率达15%。其它区情况基本相当。

目前大多数餐饮含油废水的治理方法是新建多仓式隔油设备。从油水分离的试验结果看,餐饮含油废水在静止的隔油设备中的停留时间越长,从水中分离浮油的效果越好,通常经过45min的停留时间,除油效果一般达到70%以上,如果再加上一些技术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除油效率。

二、控制并降低餐饮业污油水排放的建议 针对上海市餐饮含油废。

4.环保局规定了没有餐厅排油烟处理方式,可以怎么投诉污染

楼主首先要纠正你的一个观点,按照环保法规的有关规定,利用地上经营餐饮的,原则上是不允许经营,但是如果有必要在地上经营的时候,饭店厨房的油烟排放应该是音质建筑物楼顶排放,并且加装油气分离装置。并不是王下水道排放。当然如果安装装也设备,也或者拥有地下除油分离设备的,是应该按照设计引入地下,并且头山的处理分离出来的费油。同样无论如何经右眼分离装置分离出来的废油不准进入下水道。

好了现在回答你的问题,象你说的这个情况,你应该找当地的环保局信访部门投诉,也或者拨打12369电话投诉。

5.油烟可以排下水道吗

排下水道固然可以,那样还避免油烟污染环境,但是排烟要有防回流装置,不然下水道里的臭气会很臭。

我们平时炒菜散发出的油烟是食用油和食物在高温条件下,产生的大量热氧化分解产物。烹调时,油脂受热,当温度达到食用油的发烟点170℃时,出现初期分解的蓝烟雾,随着温度继续升高,分解速度加快,当温度达250℃时,出现大量油烟,并伴有刺鼻的气味,油烟粒度在0.01微米-0.3微米。

油类物质不完全 燃烧沉积出的细而疏松的黑煤烟,可用来制墨、油墨等。

我们平时炒菜散发出的 油烟是 食用油和食物在 高温条件下,产生的大量热 氧化分解产物。

烹调时, 油脂受热,当温度达到食用油的发烟点170℃时,出现初期分解的蓝烟雾,随着温度继续升高,分解速度加快,当温度达250℃时,出现大量油烟,并伴有刺鼻的气味,油烟粒度在0.01微米-0.3微米。

有关部门从居民家庭收集的经常煎炸食物的油烟样品进行分析,共测出220 多种化学物质,其中主要有醛、酮、烃、脂肪酸、醇、芳香族化合物、酯、内酯、杂环化合物等。在烹调油烟中还发现挥发性亚硝胺等已知突变致癌物。

环保法律法规油烟严禁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