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采石场安全培训基础知识

2021年05月18日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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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型采石场安全开采的对策及意义 摘要:归纳总结了我国采石场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完善中小型采石场安全开采的对策及意义。讲述了安全开采对我国采石场的重要性,进一步发展建材行业。

1、引言 随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许多重点项目不断开工建设,给建材行业特别是中小采石场的发展带来机遇。同时,安全生产工作也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隐患显现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中小型采石场的特点:小型采石场分布广,几乎在全国的各个乡镇都有;现场的作业人员大部分来自农村,安全知识及能力相对缺乏;作业设备大部分是从矿山淘汰下来的,空气压缩机从未检测检验过;没有相应的开采技术资料;事故高发地;干式凿眼作业;存在不同程度的掏采作业;凿眼、放炮、危岩处理作业都属于高危作业;爆破器材的管理相当不规范;职工安全意识较差,存在侥幸心理;选址不当,在国道、高压线、民房等附近从事爆破作业;剥离的表土随意堆放,极易引起泥石流。 小型采石场存在的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有:坍塌、滑坡、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爆破、运输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粉尘、泥石流等。

2、中小型采石场存在的主要向题 2.1对采石场场址、矿床缺乏科学论证和规划 城镇建设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拥有建材资源的村委会或村民组便大量建立采石场,发包给个人经营。然而,在建立采石场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村和村民组,不按科学办事,对采石场的场址和矿床矿体结构从未组织勘察,对其资源储备、地质安全、开采年限等从未进行论证和规划,仓促上马、盲目开采。

有的采石场开在70}80m高的山根下,不按标准分阶段开采,从而形成岩石开采顺坡和掏漏有的将同一开采面的采石场允许多家开采,与此同时,采石场未经批准私下过户交易,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隐患。 2.2经营者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在现有中小采石场中,均为私营或个体经营,这些采石场规模差异大,日产几十到几百m3砂石不等,开采方式既有人工开采,也有半机械化开采。

由于相当一部分经营者素质不高,所聘用的从业人员中基本上没有工程技术人员或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绝大多数工人是不具备基本的应知应会和操作技能的农民,这些农民工文化水平低,且流动性大,业主无能力对其开展培训。在开采中,业主不是凭技术规范而是凭所谓的经验在指挥作业,违法违规经营和生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很差,视工人生命为儿戏,要钱不要命。

2.3投人严重不足,违规操作 采石场业主为降低开采成本,不进行必要的投人,大量使用人工从事较为原始的开采,工艺和设备简陋。所有采石场均未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规定建设,不分阶段自上而下进行开采,违反操作规程用台式钻机横向或由下向上钻孔;爆破工违规施爆,掏洞爆破或炸出“伞檐”。

有个别业主在顺坡岩石底部掏采,巨大伞檐和岩石板悬在空中,大的有上百立方米,对下面操作工人大有“泰山压顶”之势,雨后和多晴天气极易造成坍塌和滑落,同类事故连续发生。 2.4对采石场的投资规模未加以限制 一证多家开采或一个开采面多证开采的小采石场大量存在。

小采石场业主往往投资十几万元,雇佣十余个人围绕着两台粉碎机进行开采加工,根本无法达到规模和规范开采各采石场的界限。由于是动态的无法控制,相互干扰,造成纠纷难于解决,左邻右舍开采的不同步,形成安全隐患。

2.5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按照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只能从事一般检查工作,无法对采石场和其他乡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查处。 由于采石场点多面广,县(区)级部门受到人员、设备和体制上的制约,难以实施经常的、有效的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无法进行查处,造成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管上的漏洞。

3、完善中小型采石场安全生产的对策 采石场的规范化安全开采不但是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实现经济合理开采和实现采石场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而且是保障生产经营者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重要基础。因此,倍加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和采石场业主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因此,应积极推进采石场开采的规范化。 3.1统一规划,科学布点,合理开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脚等法规规定,对拟建采石场的资源储备、矿址选择、矿区范围、地质安全条件和开采年限等进行严格的勘察论证。

通过深化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契机,由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依照市场对石料的需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状况等要素,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布点,合理开采。淘汰规模小、浪费资源、布局不合理、破坏环境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促进能合理利用资源,规模较大、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石场上规模、上档次。

3.2整合企业,规模开采 针对同一开采面多家业主开采和同一开采证多家业主开采现象,按开采面将小的采石场按照资本、资源等生产要素进行整合,企业按其选择的殷份或合伙方式进行整合,使之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谁能介绍下矿山安全基础知识呢

矿山安全基础知识 一、概述 矿山是开采矿石或生产矿物原料的场所。

一般包括一个或几个露天采场、地下矿山和坑口.以及保证生产所需要的各种附属设施(包括选矿厂、尾矿库和排土场等)。 按开采矿种的不同,矿山分为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

煤矿是生产煤炭的矿山,而金属非金属矿山则是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矿山分为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及两者联合开采矿山。

露天矿山是指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等,采出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地下矿山(井工矿)则是以平硐、斜井、竖井等作为出入口,采出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按矿山规模大小,矿山可分为大型矿山.中型矿山和小型矿山。

3.谁了解露天矿山安全注意事项有那些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露天开采、水力与挖掘船开采中的采掘、运输、排土、防排水与防火、电气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工业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设计、建设和生产。 本标准不适用于饰面建筑材料露天矿山。

2 引用标准 GB 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2141 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 13349 大爆破安全规程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 16424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J 70 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A 53 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metal and nonmetal opencast mines 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露天矿山。 4 管理 4.1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级职能机构对其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3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卫生机构和通风防尘专业队伍或专职安全人员。 4.4 矿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和通风、防尘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作矿山实际工作经验。 4.5 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

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0h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40h的矿、坑口(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矿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室。

4.6 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7 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 4.8 露天矿开采,应具有矿山测量和地质编录文件、各种实测图以及按国家规定程序、权限批准的开采设计。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必须对矿山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初步设计必须有安全卫生专篇,并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中。

4.9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和规划,并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该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4.10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4.11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

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矿山每年应至少检查一次,矿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坑口(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时,应有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4.12 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4.13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每年应对职工进行自救互救训练。 4.14 矿山企业发生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时,矿长或其代理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对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5 基本规定 5.1 矿山所有安全、防尘、排水设备和设施及所有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未经主管科(处或室)许可,不得任意拆除。 5.2 设计规定保留的矿(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开采或破坏。

5.3 采剥和排土作业,不得给深部开采或邻近矿山造成水害。 露天矿山,尤其是深凹露天矿山,必须设置专用的防洪、排洪设施。

5.4 靠近矿山铁路修筑建构筑物,跨越矿山铁路、横穿路基或桥涵架设电线和管道等以及临时在矿山铁路附近施工,都必须事先征得矿山运输和安全部门同意,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5.5 在矿山铁路或道路两则堆放物品时,应堆放稳固,且堆放物的边缘与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距离,不得小于0.75m;与道路路面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m(如道路有侧沟时,其与侧沟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5.6 任何人不。

4.露天开采矿山安全生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工作帮和非工作帮的边坡角、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台阶坡面角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影响边坡的滑体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二、采矿方法和开采顺序合理,并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三、采矿、铲装、运输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齐全。

四、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采场避炮设施安全可靠。

五、有防排水、防尘供水系统,各产尘点防尘措施及装备安装齐全、可靠。

六、供电、照明、通讯系统及避雷装置安全可靠。

七、按规定选择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其安装和保护装里符合要求并安全可靠。

八、尾矿和排土场的设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九、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组织,配备救护器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对开采中产生的噪声、振动、有毒有害物质等有预防安全措施。

十一、水文、地质及有关图纸等技术资料齐全。

十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与考核。

5.石料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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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下矿山 1、安全出口:每个矿井是否至少有两个独立直达地面并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得小于30米;矿井的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是否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是否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 2、矿井通风:是否全面实现机械通风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是否齐全完好;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是否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是否有完善的漏电、接地、过流等保护装置;井下作业地点风质、风量和风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已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的采掘工作面、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是否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

3、采掘工程:矿山企业是否按设计规定的采矿方法进行开采,设计中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是否被开采或者毁坏;顶板的最大允许暴露面积是否超过设计规定;采空区是否按开采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地表陷落区域内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栅栏。 4、防治水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摸清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及废弃采空区积水情况,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洪、防透水、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矿井井口标高是否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一米以上;是否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井下主要排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是否满足规程和井下排水的要求。

5、防灭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地面、井下防火制度;主要进风巷道、机房、硐室和仓库等设施是否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是否有防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风井口及机房、硐室等20米范围内是否有可燃、易燃物和火源存在;空压机(含移动空压机)是否安装在地面或通风良好、无可燃、易燃物的专用硐室内。 (三)露天矿山 1、是否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露天采矿原则,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生产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层凿岩平台宽度、分层高度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2、矿山爆破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设计及规程要求。 3、是否完善防洪排水措施,采场工作帮是否定期进行检查,是否有效清理坡面上的危岩、浮石。

4、是否采用机械化铲装,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四)尾矿库 1、在役尾矿库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是否按设计规范排放尾矿。

2、尾矿库库内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观测设施、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滩顶高程是否满足防汛的要求;四等以上尾矿坝是否设置了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 3、是否落实防暴雨、防山洪的措施,应急物资器材是否充足;汛期前是否开展检查、维修和疏浚排洪设施,确保畅通,是否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有效清除排洪口周边杂物。

4、上游式筑坝法是否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每级子坝堆筑完毕是否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是否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排土场 1、实际堆存量大于6万立方米且下游有人员聚集场所、居民区(点)、企业和其它重要设施的排土场是否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确定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落实整治措施。

2、是否制定排土场作业规程,作业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排土线是否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是否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是否有2%~5%的反坡;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是否有固定的挡车设施。 3、山坡排土场周围是否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捡矿活动。

4、汽车排土作业时,是否在作业区域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安全标志;排土场滚石区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6.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

原发布者:欧阳兵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

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条件简陋,安全保障条件差,事故多发,绝大多数开采设计不具有可操作性,开采方法落后。大部分采石场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的非正规开采方法,装备水平低,多数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没有基本的安全健康保护措施,存在着种种弊端和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采石场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

1、物体打击。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不及时对采面上的浮石、险石进行彻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险石滚落、坠落击中伤人事故屡屡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味追求生产进度,或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仍残留浮石、险石,一旦落下击中采面下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坍塌。采石场经营者为了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墙的开采方式,利用凿岩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处于上部的岩面悬空,失去支撑而自由塌落。掏底开采不能将上方岩面全部崩落,会在工作面上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等重大事故隐患,上部岩体受雨水侵蚀和频繁爆破震动的影响,致使岩体坍塌可能酿成重大伤亡事故。(一)安全生产对策及措施(二)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三、小结方可上岗作业。

7.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需要什么资料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管理需要的资料4.1负责人与责任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2.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文件3.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文件5.企业各机构、部门、人员的职责文件6.根据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的有关考核记录7.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情况的有关记录、台账8.人员工伤保险记录4.2 风险管理1.安全评价报告2.风险评价程序文件及记录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4.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有定期检测、评估记录6.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4.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吊装等)(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法律法规、标准清单3.企业与上级部门、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 安全培训教育2.管理人员、特种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或安全资格证,新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卡3.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活动计划和记录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总结4.5 设备设施1.项目安全评价及相关审批资料、检查记录2.建设项目各阶段资料及审查报告3.生产、存储设备设施台帐、记录档案4.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5.设备设施停工检维修方案、记录档案6.日常性检维修作业任务书7.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4.6 作业安全1.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2.作业许可证及记录3.承包商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4.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承诺书或安全协议书5.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等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6.承运单位提供的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关运输人员的上岗资格证7.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申请表》和《变更验收表》的台帐8.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的运行记录4.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1.所有可能接触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体)的普查、分类档案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3.应急咨询电话号码或者委托代理协议4.8 职业危害1.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查和记录2.职业卫生档案(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3.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4.健康监护档案4.9 事故与应急1.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台帐2.根据风险评价结果,针对潜在的事件和突发事故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报告及过程记录4.10 检查与绩效考核1.各种检查形式的《安全检查表》2.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记录和台帐3.安全隐患清单(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内容)及整改情况档案4.每年一次的自评报告5.绩效考核制度文本,定期考核记录需准备的制度、台帐(档案)、记录、清单:制度(25):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2.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3.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变更管理制度5.绩效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吊装等)(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帐(档案)(18):安全费用台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重大隐患项目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生产设备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存储设备设施台帐检维修档案变更管理的台帐危险化学品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健康监护档案事故台帐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台帐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档案记录(10):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所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所有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作业许可证审批记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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