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肇事经济损失60万怎样处罚

2021年10月19日14:48:08
危险品肇事经济损失60万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本款罪的,处以罚金,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延伸】
问: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处罚?
答: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