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公,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以看出,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分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撤销,即使在分配的问题存在不公,人民法院也会不予支持,毕竟是由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可以进行反悔。
【相关延伸】
问: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答:我国的离婚方式有:
1、夫妻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2、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判决。
【相关延伸】
问: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答:我国的离婚方式有:
1、夫妻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书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2、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判决。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