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