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

2021年12月16日10:48:08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一、解除是任意一方主动提出,强调一个“主观原因”,而终止则是被客观情况导致,强调一个“客观导致”。 这里的主动即可以是劳动者提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基于其主观意志而终结了正在存续过程中的劳动关系。 而终止,则是基于被动的情况,通常是基于某些客观情况的出现,导致正在存续过程中的劳动关系被终止。分为合同到期终止和法定终止。 二、二者发生的原因也存在明显的不同。 解除原因较多,可提前30天提出;可一方提出后与另一方协商一致;也可因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张解除。 终止发生在合同到期,或者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者丧失主体资格。 风险提示:劳动合同终止和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法条不同,可以理解为终止是自然发生的,解除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在区分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从合同是否到期,是否有一方或双方意愿引导进行区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