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能会见吗

2021年12月21日15:48:04
1、被治安拘留可以探视。
2、一般的探视规定如下:
(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4)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3、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