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子女领取抚养费标准可以按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若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行业的平均水平确定。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