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成年且具有监护能力的哥哥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2、同时,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