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是为了公司利益,因此,此类借款是不受限的。但是要注意防止因股东个人借款给公司,后续公司还款给股东个人,导致出现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进而认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以此导致股东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借款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完善手续及相关材料,比如关于借款的公司内部股东会决议、借款合同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