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婚姻不是一定判离的。
2、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也无法挽回夫妻关系的可以判决离婚。
3、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由于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双方不存在离婚问题,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