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双方均放弃子女抚养权,不想直接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待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后,再交由当事人抚养。
3、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
2、待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后,再交由当事人抚养。
3、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
- 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