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
1、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