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割可以吗

2022年06月08日13:48:05
可以。夫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
需要注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有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还有规定4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夫妻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以上四种情况可以申请离婚赔偿。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