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处。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变更;2、法院。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可以想法院请求裁决变更。满足变更条件的,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