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定解除的也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果未通知对方的,则合同解除对对方不生效,合同继续有效,对方仍然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对此《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