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可以没有主刑,独立适用。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单独适用,罚金可以单处或者并处,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 (一)罚金;
- (二)剥夺政治权利;
- (三)没收财产。
-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