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以下区别:
全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全资子公司由出资人出资设立,分公司由总公司出资设立。
全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全资子公司由出资人出资设立,分公司由总公司出资设立。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