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年终奖不属于免税收入。
2、年底奖金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年底奖金属于工资薪金收入,所以要按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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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下列项目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哪些项目,其实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种类还是比较多的,只要是符合其中的一项条件就是可以进行免征的。另外,如果是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等情况,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是可以进行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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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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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下列项目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哪些项目,其实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种类还是比较多的,只要是符合其中的一项条件就是可以进行免征的。另外,如果是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等情况,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是可以进行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的。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劳务报酬所得;
- (三)稿酬所得;
-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五)经营所得;
-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七)财产租赁所得;
- (八)财产转让所得;
- (九)偶然所得。
-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