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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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法律规定女职工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保障女职工的权益,但并不限制职工的合同解除权。因此企业在适用法律规定时,应当注意限制条件,分情况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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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法律规定女职工三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保障女职工的权益,但并不限制职工的合同解除权。因此企业在适用法律规定时,应当注意限制条件,分情况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