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煤行管字〔1998〕第546号
发布文号: 煤行管字〔1998〕第546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省(区、市)贸易(物资、商业)厅(局、集团公司)、燃料总公司,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煤经营秩序和煤炭买卖(购销)合同当事人的行为,提高煤炭订货合同签订的质量,现将《煤炭买卖(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煤炭买卖(购销)合同》(GF-98-0109)(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