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贷款资不抵债,抵押权人可以先行催告,经催告抵押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房产,所获得的价款优先用于偿还私人借款的本息。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