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后的结案方式: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不予答复的,可以请求检察院监督。对于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七十一条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