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不想卖了怎么办,具体规定有哪些

2024年05月03日13:37:40

1、卖房子,签了合同后,不想卖了,可以和对方协议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卖家可以不用履行义务了。
2、卖家和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卖家又不想卖了,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终止履行合同,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卖家应当承担其损失,必须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