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年05月31日08:41:41

1. 客体要素:
本罪直接影响对象为公司、企业等各类组织的良好信誉及其社会公共秩序。
2. 客观现象:
本罪涉及到伪造特定单位印章这一行为。
3. 责任人范围:
责任方须为年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
4. 主观行动:
本罪行为人需意识清楚地进行伪造,包括该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无权制作相应单位印章,却出于某种目的进行伪造。
如果行为人事先并不知道其正在制作的文件并非合法请求,则无需承担本罪责。
5. 动机多元:
本罪行为人的动机可能因人而异,包括获取利益、谋求商业利润或为其他犯罪活动做准备等。
6. 选择性罪名: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具体罪名视所伪造单位的印章而定,如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公司和人民团体印章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