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无效的规定

2024年06月07日10:4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相关法条中。根据这些法条,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意味着,如果合同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换言之,如果合同双方通过虚假的意思表示来达成合同,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此外,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这表示,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除非这些规定并未明确导致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如果合同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也将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明确上述情形,对合同无效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合同无效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