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贷款违约如何处理?

2024年06月07日13:37:55

居间合同,即中介服务协议,其核心在于居间人为委托方与第三方搭建订立合约之桥梁,并在成功后收取约定报酬。
若卖方未能按约履行,除非存在法律或事实无法履行、强制执行费用过高等特殊情况,否则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
若合同虽已成立,但最终未达成交易,则居间人无权获取报酬;
如双方另有约定,则需支付居间人在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