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期内离婚时,彩礼通常不予退还。然而,若男方婚前支付彩礼致使经济困窘,可要求返还。结婚登记后,仅有两种情形允许要求退还彩礼:一则为婚姻登记后未共同生活;二则为婚前支付彩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