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嫌疑人、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以下规定,则可在解保后获得退回的保证金:无经批准擅自离籍、变更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应在24小时内上报;传唤时需按时抵达,不可干扰证人作证或毁损、伪造证据及串供;禁止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面或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上缴执行机关保管。此外,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有权要求被取保候审者遵守第6至9条中的一项或多项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已缴纳的保释金将被没收,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悔过、重新缴纳保释金、提供担保人或监视居住、甚至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