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判定条件

2024年06月12日18:43:43

无因管理构成要素包括:
第一,需实际提供管理或服务。
第二,行动目的应为预防他人权益受损。
第三,实施过程中并未承担法定或约定义务。
最后,此举不得触犯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