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揽合同中,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只能择其一提出申请。若针对同一违约行为诉求既定违约金又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金额势必超越实际受损金额,从而使违约责任具备惩罚性质,违背了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