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服判决的现象,上诉无疑是一项法定权益。在离婚夫妇间,若因一方或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产生重大改变,则有权变更子女抚养权。当决定变更抚养权时,建议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如未能达成共识,可依法提起上诉,申请对抚养权裁定进行纠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