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创立企业所得之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妇的共有资产,平均分配给两人。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原则上要求平等分割,故夫妇间若达成协议,创业财产可由两人平分。然而,如创业财产并非夫妇共有的,而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无法进行分割,该部分财产应始终归属于拥有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