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财产分割审理是允许的。对于一审法院判决不服者,可在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提交上诉申请至上一级法院。上诉书需包含上诉人信息、原审法院、案件编号及案由、上诉请求与理由。若二审法院仍判离,可依当事人意愿进行财产问题调解,若调解失败则发回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