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乃政府为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项目拆建之居民提供居住而兴建之住宅;商品房则为房地产开发商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并大量修建之后转卖的物业,二者在品质、所有权、交易、获取土地途径以及权益享有等方面存在差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安置房乃政府为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项目拆建之居民提供居住而兴建之住宅;商品房则为房地产开发商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并大量修建之后转卖的物业,二者在品质、所有权、交易、获取土地途径以及权益享有等方面存在差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