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般策略

2024年07月03日18:31:34

欲争取子女抚养权的离异夫妻,须遵循以下几点策略:
(一)展示自我优势1.工资收入或学历明显优于对方者,可提供工资报表、税务证明及学位证书等;
2.子女长期跟随己方生活或由己方父母照料者,可通过社区开具证明、邻里提供证言等方式证实;
3.居住环境优越、就学条件便捷者,可提供相应证明;
4.父母有意愿协助育儿者,可收集其健康状况和育儿意愿等信息;
5.工作表现良好、思想品质优秀者,可寻求单位出具证明;
6.子女不满两岁时,女方可提供出生证明;
7.其他有助于子女成长的有利证据。
(二)揭示对方劣势若对方存在下列情形,对子女成长不利,应搜集相关证据:
1.有婚外情行为;
2.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
3.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4.长期外出不归,未尽抚养责任;
5.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三)其他事项1.子女年满十周岁且有独立思考能力者,需做好思想工作,争取其选择与己方共同生活;
2.无法生育或再育可能性极低者,可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3.无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