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标准的制定方式

2024年07月06日18:34:53

抚养费的制定需考虑诸多因素,如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的生活水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明确指出,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应综合衡量子女现实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力与地区生活水准后确定。
对于有稳定收入者,抚育费通常为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
对承担两位及以上子女抚养者,比例可适度提高,上限为月总收入的50%。
而无固定收入者,则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计算抚育费。
在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适当调整。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