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须负刑事责任吗?

2024年07月07日13:40:55

关于青少年犯罪是否必须承担刑责问题,需依据案情进行具体判断:
首先,未满十二岁罪犯无需为其行为负责;
其次,年满十六岁者需对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满十二至十四岁间的犯罪者,若犯有故意杀人、伤害致死或以极端残忍方式致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等恶劣情节,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方需承担刑责;
最后,满十四至十六岁未成年人仅在犯有故意杀人、伤害致死或重伤、强奸、抢劫、贩毒、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需承担刑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