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公证的定向与裁决

2024年07月08日08:33:06

公证中判定夫妻共有财产的方法如下:
通过调查财产来源,确定其是否来自婚姻存续期内产生的工资、奖金、劳酬等收益,或是由双方协议划入共有的财产。
在此范围内,均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