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处理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后的房产证

2024年07月08日08:44:53

首先,若某方在婚前以按揭方式购得不动产并仅将所属权署名为自己,则此按揭房可归为其个人财产;
而尚未偿还完毕的银行借款亦视为其个人负债。
然而,双方婚后共同偿付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需向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其次,若某方在婚前以按揭方式购得不动产并与对方共享所有权,则此按揭房可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同样,未偿还完毕的银行借款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在实际分配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对出资较多一方的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