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况有哪些?

2024年07月12日13:44:53

1. 紧急救治垂死患者所实施的医学措施导致不良后果。
2. 医疗过程中,患者病情或体质特殊引发医疗事故。
此情况多因医务人员无法预测或客观条件下无法避免的医疗伤害所致。
3. 医学科技制约,不能预先识别或预防无法预期的不良影响。
其实质同样属于医疗意外。
4. 无过错输血感染引发的不良后果。
5. 因患方拖延就诊导致的不良后果。
6. 由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