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当事人需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经过公证机构批准,他们可以开展以下工作:(1)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其登记的事务;(2)提存事项;(3)妥善保存遗嘱、继承权或其他与公证相关的财产、文献;(4)为公正事宜起草法律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服务。【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