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间是否存在继承权

2024年07月13日13:46:26

通常情况下,兄弟姐妹间相互拥有继承权。
然而,若为继兄妹且未曾建立抚养关系,则无此权利。
他们在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二顺位。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遗产分配自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启动,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其后顺位继承人不参与分配;
如第一顺位无人继承,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