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完成离婚手续

2024年07月16日18:38:27

1. 短时高效离婚流程建议:
如有共识,可申请登记离婚,满足条件者,只需静待30日的离婚冷静期,便可成功完成离婚程序。
2. 自主离婚需遵循以下步骤:
双方自愿达成书面离婚协议,亲赴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协议书中需明确表达自愿离婚意向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的一致决定。
协议离婚大约需耗费一个月的时间方可完成。
经冷静期后,需在期限内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若无履约,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起诉离婚需具备合法证据与材料,且仅在确信双方感情破裂时,法庭方才做出相应的审判。
当事人应提供以下文件:
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状),夫妻有效结婚证明,原告身份证明文件及户口簿。
如果当事人非首次提起离婚诉讼,还需附带上一次法院关于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或裁决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